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进入施工许可阶段,本阶段包括办理初步设计审批(仅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施工许可三项审批事项,具体办事指南如下:
一、初步设计审批(限政府投资项目)
(一)法律法规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渝建〔2013〕545号》
(二)适用范围
属于本区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
(三)申报资料
1、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原件1份,建设单位盖章)
2、设计资料(原件1套,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书、 *建筑信息模型、*节能计算书、绿色建筑评判表、节能模型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资料、电子版设计图纸)
3、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复印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5、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1份)
6、*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意见(复印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8、*高边坡项目支护方案设计安全专项论证及可行性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注:已提交过或渝快办系统上已有资料可不再提交。有*号的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交。
(四)申报流程
建设单位通过渝快办(合川)系统(http://zwfw.cq.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网上申报(每项资料需提供单独电子件,宜采用PDF格式,详见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互联网申报业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将纸质资料提交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3楼113施工许可窗口,咨询电话023-85180013。
(五)办理时限
自窗口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
(一)法律法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等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三)申报资料
1、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新建项目原件2份、装修项目原件1 份,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盖章 )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原件1份,建设单位加盖印章,特殊建设工程类型见下)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全套(原件1套,含全本、消防、*人防、消防单页)
4、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图纸(CAD、PDF各1套,PDF图纸为有加盖鲜章的原件扫描件并拷贝到光盘)
5、设计合同、审查合同、*勘察合同(复印件各1份,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6、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各1份,签章齐全,承诺书签字栏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7、*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8、*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1份,限政府投资项目,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9、*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10、*房屋产权证明(装修项目提供)
注:已提交过或渝快办系统上已有资料可不再提交。有*号的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交。
(四)申报流程
建设单位通过渝快办(合川)系统(http://zwfw.cq.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网上申报(每项资料需提供单独电子件,宜采用PDF格式,详见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互联网申报业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将纸质资料提交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3楼113施工许可窗口,咨询电话023-85180013。
(五)办理时限
自窗口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1、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8、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9、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10、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11、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12、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注:除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一)法律法规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及消防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建[2019]426号)
(二)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为合川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其中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申报资料
1、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及附表(原件1份,参建五方盖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含附页及明细表,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3、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原件1份,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4、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原件1份)
5、施工图图纸(电子件,属于施工图审查范围的,需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原件1份)
7、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可书面承诺限期提交,也可提供相应凭证。(原件1份)
8、施工单位为该工程办理保险的凭证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可书面承诺限期提交,也可提供相应凭证(社保局工伤保险办理证明)(原件1份)
注:已提交过或渝快办系统上已有资料可不再提交。有*号的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交。
(四)申报流程
建设单位通过渝快办(合川)系统(http://zwfw.cq.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网上申报(每项资料需提供单独电子件,宜采用PDF格式,详见施工许可系统在线申报操作指南),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将纸质资料提交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3楼113施工许可窗口,咨询电话023-85180013。
(五)办理时限
自窗口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渝府发〔2018〕43号文件要求,申报施工许可前,建设单位应自行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等审批手续,同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渝防办发〔2020〕138号文件要求,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完善配套费、人防费手续。
2、网上申请时需要填写投资代码、参建单位资质及资质编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专业职称证书及编号、职业资格证书及编号等详细信息,请提前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网上填报信息需和纸质资料信息一致。
3、请准确填报项目信息、工程明细(按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填写每个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及层数)、企业及人员信息、上传材料清单(图纸可上传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表,附表六:建筑工程明细表及施工企业人员配备表上传至中标通知书一栏)
4、外地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需办理信息入库,市、区安监站均可办理。具体入库资料请见文件《关于调整外地安管人员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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